中國水利工程協會設立秘書處,為協會理事會的日常辦事機構。秘書處下設綜合部、會員管理部、資格資質管理部、教育培訓部、信用管理部、質量安全部、科技發展部。
協會秘書長主持秘書處日常工作。設副秘書長2人協助秘書長工作。各部設置主任和副主任職位。副秘書長、各部主任和副主任職位實行聘任制,由秘書長提名,理事會決定聘任。
一、綜合部
1.負責組織協會規章制度建設,協助協會領導協調日常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催辦。
2.協助黨組織開展黨建、紀檢監察、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協調工會、共青團、婦女等工作。
3.負責協會工作會議管理,負責組織會員代表大會、常務理事會和理事會等會務工作,組織內部辦公會議。
4.負責協會文秘、檔案、文件和郵件管理工作。
5.負責協會行政信息、對外宣傳、聯絡、接待等工作;負責協會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協會網站管理。
6.協助協會領導對組織機構的機構設置、職責調整、人員崗位的管理工作;負責干部、人事、勞資管理等工作。
7.負責財務、會計核算、財務審計和合同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年度預決算報告;負責協會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資產運營及收益管理工作。
8.負責后勤、綜合保障和安全保衛、保密、信訪等工作。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會員管理部
1.負責向會員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會員開展行業自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行業自律公約,規范會員行為,維護行業整體利益。
2.負責組織行業發展、行業改革及與行業利益相關問題的研究工作,組織制定行業發展規劃。
3.負責會員管理工作,開展會員發展、檔案建立、基本信息的統計與分析、會員數據庫維護等工作。
4.負責與會員的溝通聯系,收集會員意見建議,向有關部門反映訴求。
5.負責會員服務工作,搭建平臺開展會員間的溝通交流。
6.協調行業內外關系,與有關政府部門、行業組織、國際組織開展對口交流、合作、談判、爭端處理工作。
7.負責開展慈善、扶貧等社會公益活動,倡導會員履行社會責任。
8.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資格資質管理部
1.負責開展水利行業有關單位資質及從業人員(執業、職業)資格管理的政策調研和制度建設等工作。
2.承擔行業有關單位資質管理和能力水平評價工作。
3.負責水利工程行業監理人員、造價人員、質量檢測人員等有關職業人員資格考試、水平評價、信息管理等日常工作。
4.負責開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定和管理工作。
5.負責建立和完善水利行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生涯管理體系,建立從業人員能力水平評價體系。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教育培訓部
1.開展行業培訓需求調研,建立培訓相關管理制度,研究開發與行業有關的培訓業務和工作。
2.整合行業內外及國內優秀資源,負責搭建綜合培訓管理平臺。
3.負責組織水利行業有關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培訓和專業知識培訓工作。
4.負責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規范等政策文件的宣講宣貫工作。
5.承擔政府委托的繼續教育培訓和有關機構委托的教育培訓工作。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信用管理部
1.開展有關政策調研工作,建立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規章制度和標準體系,開展有關課題研究等工作。
2.負責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管理工作,開展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采集、發布、共享、應用、歸集、統計和分析工作。
3.負責組織開展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等級評價工作。
4.組織開展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宣傳、推廣和交流活動。
5.建立與有關部委、行業組織的業務聯系,做好本行業與外部的密切溝通。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質量安全部
1.負責開展質量安全有關政策調研工作,制定有關規章制度工作;配合主管部門開展行業的工程質量與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行業評比工作,開展中國水利工程優質(大禹)獎評選、水利建設工程文明工地創建工作。
3.負責組織行業技術考核工作,開展水利工程優秀質量管理小組(QC小組)、水利行業工法評審和企業工法備案、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等工作。
4.承擔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日常工作;開展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維修養護等單位能力評價工作。
5.負責對口有關機構開展評優、技術考核活動。
6.負責組織開展工程項目技術咨詢、評估鑒定、項目后評價、質量管理咨詢等。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科技發展部
1.負責開展水利行業科技創新和團體標準有關政策調研工作。
2.負責協會團體標準的編制和歸口管理工作。
3.受有關主管部門委托,編制行業標準,制定本行業質量規范和服務標準。
4.負責開展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的成果推廣應用和技術交流工作。
5.負責標準的監督實施及宣貫、培訓、推廣、評價等工作。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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