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七大描繪了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宏偉藍圖,我國已經進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鍵時期。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人民群眾對社會組織有了新的期待,科學發展向社會組織提出了新的要求,社會和諧為社會組織賦予了新的任務。社會組織必須更加主動地承擔起社會責任,與政府、企業和社會各界一道,用積極的作為、實際的行動,為建設和諧社會主動貢獻力量。
中國社會組織促進會的成立,為加強各類社會組織之間的聯系和交流,整合廣大社會組織的力量和資源,發揮社會組織的整體社會效應,搭建了有效的組織平臺,必將有力地推動社會組織健康、繁榮發展,促進社會組織更積極地參與、支持和服務和諧社會建設。
為此,我們向全國各類社會組織發出“強化社會責任、共筑和諧社會”的倡議:
一、以人為本,明確使命。把人民利益作為根本出發點,進一步增強社會責任意識,圍繞黨和國家的發展大局,主動參與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弘揚良好的社會組織價值體系,以促進科學發展、社會和諧引領發展戰略,以服務社會、服務公眾觀照組織使命。
二、提供服務,增強功能。按照章程確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積極創新活動形式,豐富工作內容,面向會員、面向行業、面向社會提供多樣化、多層次的服務,支持人民群眾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促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
三、化解矛盾,促進和諧。緊密聯系群眾、廣泛聯絡社會,協助政府、幫助群眾發現、認識和解決不斷涌現的社會問題,擴大群眾有序參與,協調管理公共事務,化解不和諧因素,增強社會自治功能,為黨和政府緊密團結不同方面、不同利益群眾暢通聯系途徑,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新格局中發揮積極作用。
四、熱心公益,關注民生。關心、關注公眾需要特別是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結合自身業務特點,積極動員不同方面群眾、不同所有制企業、不同領域組織,各盡所能,形式多樣,參與、支持和從事減貧濟困、救災防害、安老扶幼、扶弱助孤、幫學助醫、社區服務、環境保護等公益活動,促進社會公正公平和人民生活幸福安康。
五、誠信自律,規范行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章程為核心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機制,落實民主決策和監督機制,堅持非營利性原則,把社會效益擺在首位,杜絕亂評比,亂收費等違法違紀行為,倡導財務透明公開,誠信面對會員、面對公眾,自覺接受政府監督和社會監督,不斷提高公信力,樹立良好社會形象。
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自覺承擔社會責任,以服務社會為己任,攜手共建和諧社會!
中國社會組織促進會全體會員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