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全國甲級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審批工作的公告
各流域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水利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規定》(水利部令第36號),我部決定開展甲級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以下簡稱檢測單位)資質審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審批范圍
本次甲級檢測單位資質審批范圍包括巖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屬結構、機械電氣和量測共5個類別。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情況確定乙級檢測單位資質審批時間。
二、申請材料
檢測單位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等級申請表》一式3份;
(二)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者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三)計量認證資質證書和證書附表原件及復印件;
(四)主要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清單;
(五)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的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檢測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六)管理制度及質量控制措施;
(七)近3年承擔質量檢測業務的委托合同及相關證明材料。
檢測單位可以同時申請不同類別的甲級資質。
三、材料制備要求
申請材料應當報送紙質材料一式3份,并附《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等級申請表》電子文檔(word格式) 1份。其中,紙質材料裝訂為一冊。
《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等級申請表》等電子文檔格式可從水利部建設與管理司網站(http://jsgl.mwr.gov.cn/index/index.aspx)下載。
四、申報程序
中央和水利部所屬檢測單位向水利部提交申請材料;流域管理機構所屬檢測單位向流域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其他申報甲級資質的檢測單位,向其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五、時間安排
2009年4月23日至4月30日為接收申請材料時間。各流域管理機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甲級檢測單位資質的材料進行符合性審查,提出建議和審查意見(同意或者不同意),并將初步審查意見加蓋本機關印章后,與申報材料一同于5月31日前集中轉報水利部。
水利部于2009年6月20日前公示通過評審的檢測單位名單,6月30日前作出審批決定。
六、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水利部建設與管理司
通訊地址:北京市宣武區白廣路二條二號
郵政編碼:100053
聯 系 人: 趙東曉 管憲偉
聯系電話:(010)63202132,63202716
傳 真:(010)63202685
E-mail:hwgxw@163.com |